时间: 2024-09-03 02:19:39 | 作者: 亚洲九游会
攻改革之坚,如攀万仞之峰,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整体思路和要求就是要牢牢牵住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这一“牛鼻子”,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先立后破、破立并举,对掣肘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立“是”破“非”。
先立后破、破立并举,在“立”与“破”中蹚出新路是我国四十多年改革实践的基本逻辑、基本动力和推动路径。40多年来,改革采取由下到上、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渐进方式,已经从局部探索、破冰突围转变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重要阶段。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立起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立场,破除了“两个凡是”思想束缚;立起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破除了市场经济姓“社”姓“资”的思想桎梏;立起来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一起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破除了传统的单一公有制观念枷锁;立起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立场观点方法,破除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羁绊,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人心不乱、思想不散,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进入深水区,最低程度降低改革成本是我们顺利推进改革的必要条件。习明确要求把“先立后破”作为深化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方法。立新发展格局,破传统路径依赖;立新发展理念,破传统经济稳步的增长模式;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供需结构性失衡;立新质生产力,破原始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强;立城乡融合发展之制,破城乡二元结构之弊;立“两个结合”的文化发展路径,破传统与现代对立、中西对峙的传统认知;立清风正气,破“”顽疾;等等。这些战略举措都鲜明地体现了先立后破、破立并举的科学导向。
“先立后破”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思想方法,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智慧,体现对立统一的矛盾规律,蕴含着破立并举、革故鼎新的发展之道。精准把握“立”与“破”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和运动规律,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掌握的方法论。
“立”与“破”本质上是对立统一关系。二者的对立,体现在“破”与“立”的方向是相反的,要加强、发展一方,就要削弱、遏制另一方。但同时,二者又是统一的,“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两者互为前提,互相转化。推动改革的过程,实质就是“立”和“破”相互依存又不断较量、此消彼长又循环往复的过程。人类的认识就是在“一破一立”“一立一破”中逐步升华、不断前进的。二者不可互代,不能分离,是一个辩证统一体。
“先立后破”是“先破后立”的继续与升华。“先破后立”强调“破”的首要性和重要性,“先立后破”强调“立”要做在“破”之前。具体哪一个正确,要详细情况具体分析。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强调革命要当机立断先破后立,必须首先破除旧事物、旧方法、旧观念,否则新事物、新方法、新观念就难以确立。
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一些领域的改革不宜过于激进,一些地方的产业转型也不能急转弯,改革取舍两难的矛盾增多了,“破”“立”之间的关系越趋复杂,必须从“破字当头”适时地转入“立字当头”,一切从“立”着想,一切为“立”着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分清主次、统筹兼顾,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审慎原则,掌握好节奏,控制好风险,不能一刀切毁掉旧有的方法。正如习强调指出的那样,“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一破了之”“只破不立”的做法,急于改变旧动能、打破旧模式,而新机制、新动能尚未成型,就会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改革成效,导致矛盾风险叠加。要做到“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连上下而通之,衡内外而施之”。
习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先立后破”是一种远见,对推动制度创新、强化发展动力、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等方方面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要“立”字当头,谋定而后动。打破旧有的观念和模式,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沉稳地走,在找到一条行稳致远的新路子之前,要避免冲动地“立”。不能为了体现干某件事的决心,无视风险,甚至“破釜沉舟”,引发新问题、新风险不断叠加、升级。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立”不是另起炉灶,“破”也不是改弦更张。要注重不相同的领域改革以及同一领域改革不同方面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不仅要注重处理好单项改革所涉及的破立关系,也要关注上下之间改革的破立统一,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坚决杜绝“一届班子一张蓝图”“一任领导一个产业”的折腾现象,注重调查研究、科学评估,杜绝“拍脑袋决策”,用改革的确定性对冲内外部的不确定性。
要以立促破、立破相承。“立什么”“破什么”“如何立”“如何破”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改革可能会引起的新问题、新情况要提前完善制度、打好补丁、补上短板,防止出现各行其是、相互掣肘。要掌握“先立后破”方法论的逻辑顺序,加快培育新增长点、推动新动能见实效,通过培植增量逐渐化解存量的思路,引导旧体系中的资源逐渐向新体系注入。要防止重“破”不重“立”的做法,更要杜绝只“破”不“立”的倾向,该“立”的要积极主动地“立”起来,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坚决地“破”。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天津市委党校群团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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