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23 22:13:37 | 作者: W系列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居民管道燃气设备建造费收费规范的陈述》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版)》《省开展变革委关于规范我省乡镇燃气工程装置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告诉》等相关规定,经管委会2024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议研讨赞同,现就我区乡镇燃气工程装置收费规范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居民用户乡镇燃气工程装置费指为保证用户通气,相关公司能够供给修建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监理、检验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造相关的服务费、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装置收费规模仅限于修建区划红线内产权归于用户的财物,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一)价格管理方法:居民用户乡镇燃气工程装置费施行政府指导价,燃气运营企业
(二)收费规范:依照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工程建造价格定额计价,由管道燃气运营者依照合同约好向非居民用户收取。
(一)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改装户内表后燃气设备等为满意用户个性化需求所供给的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施行商场调节价。
(二)新建住所修建区划红线内的燃气工程装置费用一致归入房子开发建造本钱,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三)已建项目(含老旧小区)新增居民用户报装按居民燃气工程装置费规范履行。
(四)别墅等低密度住所用户的乡镇燃气工程装置费,根据工程造价定额以合同方法约好。
(一)燃气运营企业要严格履行收费公示准则,自动经过线上线劣等方法公示本收费方针,并做好方针宣扬解说作业,自觉承受价格、建造、商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前已施行的乡镇燃气工程装置收费规范参照本批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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